2022 年 1 月 26 日,加拿大衛生部針對在加拿大製造、進口、宣傳或銷售的消費品,發佈了“含鉛消費品法規” (CPCLR) 安全要求的最新信息,CPCLR 是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 (CCPSA) 下的一項立法。
CPCLR —— 取代了“2018 年含鉛消費品 (與口腔接觸) 法規”,規定了某些消費品可接觸零部件的鉛含量限值要求,並限制下表所列的五類消費品中每個可接觸零部件的鉛含量不得超過 90 mg/kg,除非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 鉛的使用對於本質特性是必不可少的;
(2) 沒有含鉛較少的替代零部件可用;
(3) 按照良好實驗室規範進行測試時,該零部件釋放的鉛不得超過 90 mg/kg。
舉例和豁免:
此外,最新信息提供了五類消費品的範圍和舉例:
條目 |
範圍 |
產品舉例 |
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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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正常使用時與使用者口腔接觸的產品 |
- 嬰兒奶嘴和牙膠 - 運動口罩和護齒 - 助飲器,包括吸管和瓶子的部件,吸管杯及其它正常使用時與使用者口腔接觸的容器 - 電子煙的吸嘴及大麻用具的吸嘴 |
i. 廚房用具或者 ii. 受釉面陶瓷和玻璃器皿法規管控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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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提供給 14 歲以下兒童的任意服裝或服裝配件 |
- 睡衣 - 便服 - 夾克衫 - 靴子和鞋子 - 領帶 |
- 帽子和童帽 - 腰帶和吊褲帶 - 手套和暖手筒 - 披肩和圍巾 - 飾帶、短襪和長筒襪 - 紐扣及其它配件 |
- |
c |
提供給 14 歲以下兒童學習或玩耍 (玩具) 的產品 |
- 搖鈴玩具 - 擠壓玩具 - 玩具雕像 - 積木 |
- 兒童角色扮演產品 (比如醫生/ 護士套裝、玩具娃娃手推車和烹飪設備) - 以學習為目的的產品,比如鉛筆、橡皮和直尺 |
- |
d |
提供給 14 歲以下兒童閱讀的書籍或類似印刷品 |
由乙烯基、紡織品、塑膠或金屬等材料製成的書籍 |
i. 印刷在紙或硬紙板上,以及 ii. 使用常規材料用常規方式印刷和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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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主要目的是有助於4 歲以下兒童放鬆、睡眠、衛生、攜帶或運輸的產品 |
- 嬰兒床、搖籃和嬰兒睡籃 - 嬰兒車 - 高腳椅 - 嬰兒韆鞦 |
- 嬰兒背帶 - 汽車座椅 - 換尿布台 - 兒童護理產品,比如:奶嘴和牙膠,圍嘴和浴室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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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方法:
加拿大衛生部認為,製造商有責任確保他們供應到加拿大市場的消費品符合 CPCLR,因此沒有規定或建議使用特定的分析方法來測試消費品中的總含鉛量。
CPCLR 僅規定了必須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規定的原則,使用良好實驗室操作方法進行測試。
儘管如此,加拿大衛生部確實描述使用幾種測試方法來確定消費品中的總鉛,驗證是否符合 CPCLR。
以下列出了這些測試方法:
其它參考內容:
https://www.sgs.com/-/media/global/documents/third-party-documents/sg-02122-cpclr-information-for-industry-26012022.pdf
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18-83/page-1.html
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C-1.6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