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7 日,加拿大環境部和衛生部批准複合木製品甲醛釋放法規 (SOR/2021-148),該法規已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二部分公佈,將於2023 年 1 月 7 日起正式生效。
該法規參照了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 (TSCA) 第 VI 條"複合木材產品甲醛標準"中規定的硬木膠合板 (HWPW)、刨花板 (PB)、中密度纖維板 (MDF) 和層壓產品的內容。
適用範圍
該法規適用於任何含甲醛的複合木材及其製品。在加拿大進口或銷售的大多數複合木製品,均須符合相應要求。層壓製品的甲醛釋放要求將於 2023 年 1 月 7 日生效。此外,在該法規生效日期前,有記錄証明在加拿大製造或進口的木製品不受此法規管制。
甲醛釋放量限值要求
管控物質 |
適用範圍 |
測試方法 |
限值 |
法規生效日期 |
甲醛釋放量 |
硬木膠合板 (HWPW) |
ASTM E1333 (大艙室法) 或者 ASTM D6007 (小艙室法,必須建立等效) |
≤ 0.05 ppm |
2023 年 1 月 7 日 |
刨花板 (PB) |
≤ 0.09 ppm |
|||
中密度纖維板 (MDF) |
≤ 0.11 ppm |
|||
薄型中密度纖維板 |
≤ 0.13 ppm |
|||
層壓製品 |
≤ 0.05 ppm |
標籤和認証要求
所有複合木製品在加拿大銷售前必須加貼標籤,或者銷售商必須保留一份標籤的副本,並可隨時提供。已經有雙語標籤(英語和法語)表明符合美國 TSCA Title VI 法規的複合木製品將被認定為符合加拿大的標籤要求。複合木板和層壓產品在進口或銷售前還必須經過第三方認証機構 (TPC) 的認証(備註:已獲得 TSCA Title VI 認証的複合木產品將被該法規所接受)。
記錄保存要求
複合木板和層壓製品的製造商需以英語或法語或兩種語言,將產品訊息及測試記錄等相關檔案在指定地點保存 5 年,並應按環境部要求向其提供這些記錄。進口商和零售商將保留其產品的認証聲明副本。此外,該法規還規定所有經營者均有義務保存各自的記錄並接受環境部的監管活動。
上報要求
製造、進口、銷售含有甲醛的複合木製品的人員必須向環境部提供以下書面訊息:
1. 名稱、位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以及相關連絡人的姓名;
2. 有關該公司是否製造、進口、出售或提供複合木板、層壓產品、部件或成品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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