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的铁道行业技术标准TB/T 3139-2021《机车车辆非金属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已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TB/T 3139-2006的修订标准,适用于机车、客车、动车组车内用非金属材料和司机室、客室等室内空气的有害物质限量,机车、客车、动车组用非金属材料禁用限用物质限量。
与TB/T 3139-2006相比,新标准修订如下:
- 修改了适用范围,从原来只适用于最高运营速度低于200 km/h的铁道机车车辆修改为机车、客车、动车组,范围界定更为清晰。
- 扩大车内用非金属材料的管控类别。
- 增加加热失重术语和指标以及试验方法,其增加目的是衡量材料在温度较高环境下的释放情况,使材料释放的物质降低。
- 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实验方法由原来的干燥器法调整为气候箱法。测试前需恒温恒湿处理7天,箱内最长试验周期7天,限值设定为0.100 mg/m³。
- 增加了机车车辆用非金属材料禁用物质、限用物质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 变更车内空气准备工况及检测方法。
新标准的要点:
- 所有非金属材料应同时符合“机车车辆用非金属禁用物质、限用物质的要求”,车内非金属材料除符合该部分要求外,还应符合“车内用非金属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 单件质量不超过50 g的产品可不进行禁用、限用物质测试。
- 5类车内用非金属材料按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加热失重试验,分别为:
1. 板材类材料(高压装饰板(贴面板)、墙板顶板等用纤维增强材料、风道用纤维增强材料、工程塑料);
2. 胶粘剂(溶剂型和本体型);
3. 橡塑制品(折棚风挡用棚布);
4. 保温材料;
5. 座椅、卧铺发泡材料。
同时,标准也规定了这5类车内用非金属材料在单节车辆内用量小于500 g,则不进行加热失重试验。
- 涂料和胶粘剂进行车内用非金属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目的测试时,样品需按原料状态提供。进行禁用、限用物质项目测试时,样品按照最终使用状态制样测试。
- 新标准规定了板材类材料、保温材料和覆膜、背胶材料需进行甲醛释放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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